我院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与职能,把服务重心放在服务细节上,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真切感受法律的温暖、法院的温度。
待人接物讲究一个“礼”字。今年工作开展之初,我院着手制定了一系列包括庭室礼仪规范在内的14项制度,对职业着装、文明礼仪、对人态度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对待诉讼群众要态度平和、用语文明、释法耐心、待人热忱,亮化法院法官形象,从细节传送法院温情,并在全院开展先进庭室评选活动,结合监察室暗访当事人情况,每月下发通报,择优表彰先进庭室、敦促后进庭室,大大促进了作风转变,增进了法院的亲和力。
诉讼服务突出一个“便”字。一是通过各种媒介向广大群众公布立案庭电话,为诉讼群众提供咨询,答疑释惑,尽力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在立案庭延伸法律服务,分门别类设立专门文件交换处,对于当事人急于办理有关诉讼问题又无时间等待的情况,留下联系方式后允许把诉讼材料放在相应文件交换处,由各庭室内勤人员每日按时拿取牵涉本部门材料并转交承办法官,大大减轻群众诉累。
主动送法紧扣一个“需”字。增强送法活动针对性,依据每月司法统计数据进行甄别,筛选案件数量较多、法律知识需求较多的群体,针对农民工工资案件、保险案件、交通肇事案件,梳理合同签订、条款解读、常见误区、异议处理、纠纷化解等方面内容整理成册,深入到工厂企业、农村农户、保险代理点,开展法律讲解、发放宣传手册、提供诉讼指南,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矛盾化解围绕一个“和”字。在立案庭旁边增设调解室,大力营造和谐氛围,墙上张贴“孝道”文化、和谐思想的名人书画、简短故事;调解过程把握平和舒缓基调,以圆桌热茶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行为上的重视、语言上的亲近、态度上的尊重;人员配置由立案庭牵头,轮流抽调各庭室办案经验丰富法官和一些调解工作突出的社会法官,有效疏解对立情绪、合理引导诉讼期待,让争执各方在平和中把意见说清、说透,大力推进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