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以高度的责任自觉和责任自信,深入推进法官村长工作,竭力发挥司法能动性,让法律在农村“生根”。
一、深“耕种”。“身”入基层、“心”入百姓,深入走访村内群众,着力掌握第一手翔实资料,全面了解群众真实意愿,准确翔实掌握“三农”基本信息,每人配备两本民情记录本,一本记录村民大会召开、集体土地调整、集体农用设施购买、集体福利分配等涉及村内大事动态内容,把握矛盾多发期、易发期,一本记录村民个人信息,涵盖邻里纠纷、起诉信息、上访情况,精准把握工作切入点,实现工作开展与群众需求衔接“无缝隙”,增强驻村法官工作针对性、有效性。
二、多“施肥”。村长工作以“弘扬善良风俗、普及法律常识”为主线,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工作展开力求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针对农村易发、多发、频发矛盾,联合文化部门,注重挖掘本地资源,贴合群众实际,采取喜闻乐见方式,综合道德法律两种手段,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产品,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目前,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制课堂52次,联合文化部门编排乡村纠纷小品11篇,下乡义演37次,结合两委开展“孝星评选”、“我来断案”等活动48次,使群众在娱乐中得到教育。
三、勤“除草”。对于发现的有诉讼可能、上访苗头的纠纷案件,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联合社会法庭人员、利用乡村两委优势、发挥家族长辈影响,拓展调解空间,不局限田间地头、村委庭舍,全面灵活展开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各类邻里纠纷4805起,避免了事态恶化,维护了社会稳定,节约了司法成本。
四、重“反馈”。一是村委办公室设置村民意见建议记录,村民可以随时反馈法官工作、矛盾化解、法律需求、司法救助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区分轻重缓急,由驻村法官及时予以回复;二是逐月对驻村法官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结合工作台账、民情日记、村民反馈,发扬长处、摒弃不足、改进工作,固定成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迄今为止,已综合群众建议、工作状况固定制度11条,基本形成了系统全面的法官村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