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严禁”规定对于推进审判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作为基层法院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五个严禁”尤为重要,下面笔者试从以下四个方面谈谈基层法院应如何落实“五个严禁”。
一、学习教育,注重深化理解
“五个严禁”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查找当前存在的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而有针对性提出的硬性规定,既是一条约束法官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压线”,更是保护法官不受“请托说情风”侵蚀的“护身符”,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腐败、保证司法廉洁。有些干警不能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存在模糊认识,因此对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自觉性不高。 这就要求我们要通过学习“五个严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查找不足,切实解决认识不清、根源不明的问题,使广大法官真正搞清楚、弄明白最高法院提出“五个严禁”的意义是什么,真正搞清楚、弄明白最高法院提出“五个严禁”的要求是什么,真正搞清楚、弄明白为什么要实行“五个严禁”,真正搞清楚、弄明白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能够为我们带来什么。只有认识清晰了,思想明确了,才能增强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公正。
二、防腐拒变,构建长效机制
基层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的方案、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成立专门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可以实行一票否决,规定只要干警触犯了“五个严禁”等廉政纪律规定,就取消其个人及科室的绩效奖金和评先、评优资格。通过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主管责任人对干警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明确领导者的连带责任和奖惩措施。通过政工、纪检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能,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并针对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防范于未然。加大反腐监督力度,切实做到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控权、从严监督、从严查处,构建起“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扩大廉政监督员的受聘范围,要求真正把内部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确保“五个严禁”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硬化管理,强化队伍建设
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为载体,着力围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按照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的要求,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努力培养学习型、知识型的人民法官 ,认真查找干警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差距,从思想深处挖根源,从纪律作风查问题,从预防工作下功夫,坚持有举必查,有查必果,落实责任追究。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建设,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加大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专门成立巡回督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突击等形式,对干警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巡回督查,特别是针对当前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进行督查,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纠正,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条件和土壤,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发生, 使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新提升、实现新突破。
四、落实责任,确保监督有力
“五个严禁”能不能够贯彻到底,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位不到位,监督是否有力。因此,必须抓好责任落实,切实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基层法院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抓住重点环节、重点人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发布“五个严禁”规定内容和法院举报电话,欢迎公众对法官进行严格监督、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规定内容的监督卡,立案时随案发放,要求当事人对法官办案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有违反“五个严禁”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则通过“监督卡”反映给院纪检监察室进行查处。给干警家属发一封“廉洁信”,告诫家属当好法官的“廉内助”。给律师、代理人寄发一句“提醒语”,希望律师、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与法官保持正当关系,依法办案,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与法官搞不正当关系上等方式,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