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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四举措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21 08:52:57


    一、精细排查廉政风险点。以重点岗位为中心,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通过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查、领导点、组织审等多种手段,确定了38项权力事项、92处风险点。在此基础上,以制约和监督审判权、执行权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历经清理、整合、补充四次修改后,完善了81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结构合理,便于操作,较为健全的制度体系,建立了以岗位权责为点、工作节点为线、措施和制度为面的重点岗位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为彻底杜绝裁判不公、队伍不廉、形象不佳的现象筑造了防线。

    二、科学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将排查出的92项廉政风险点,按风险程度分为三级,并针对各级风险制定了不同的防控措施。对三级风险进行日常检查和提醒,由风险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实施防控,所在部门廉政监察员协助实施防控。对二级风险进行定期检查、动态监控,由风险所在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和部门负责人依照职能分工分类交叉监控。对一级风险进行重点督查、重点监控,由院长和纪检组长实施监控;对已出现和可能出现的一级风险点进行分析和调研,形成决策和对策,并通过警示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对已存在风险苗头的个人进行告诫,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发生。

    三、全面落实预警监督机制。由综合部门组成纪律作风巡查组,每月对审判法庭和干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及时将巡查情况予以通报,认真查找庭审纪律与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改进审判作风。在法院内部选出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硬的5名同志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实行由上而下的党风廉政考核和由下而上的群众评议,并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和监督执行,以整合全院监管力量,开展风险预警工作,逐步建立起了一套风险评估、监督检查、和预警处置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预警监督机制。

    四、坚持动态长效管理。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相结合,把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纳入绩效考核,制定质量考评办法,对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为对干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动态化、长效化管理,避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流于形式,推动防控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2012年以来,我院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无人被追究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干警拒吃请83人次,拒说情106人次,拒收礼品42人次,第一季度结案率达到了89%,群众满意率达93%,无“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实现“零违纪”、“零发案”的目标。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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