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政法干警应有的政治本色、宗旨理念、价值追求和基本操守,也是政法司法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清丰法院立足基层法院实际,以“夯实队伍忠诚意识提素质、推动队伍实践认同提质效、强化审务公开提公信”、“确保队伍廉洁赢民心”的思路,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注重联系实际、注重围绕中心,深刻领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质和精髓 ,夯实法官队伍建设根基。
一、坚定信念,夯实队伍忠诚意识提素质
忠诚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思想品格,对法官而言,忠诚是更是一种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清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具体体现为把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忠诚理念融入到日常审判工作中去。真心关心关注诉讼群众的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审判伸张正义和惩恶扬善的司法作用,抓好个案审理,抓好案结事了,高效化解纠纷,彻底消化矛盾。在服务态度上,对待当事人不是亲人似亲人。学会换位思考,真切感受群众酸甜苦辣;改进工作作风,对当事人多一些尊重、热情、理解和耐心,少一些蔑视、冷漠、训斥和躁动。在工作方式上,遵守亲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准则,深入田间、地头、社区、校园等,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等方便群众诉讼。在工作态度上,忠诚地对待法官职业,勤勉敬业,全身心地致力于司法职责的履行。唯有这样,才是对党忠诚、对法律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的高素质法官。
二、司法为民,推动队伍实践认同提质效
司法为民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主题,为民司法也是党的宗旨之根本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将群众利益始终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千方百计了解和回应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所思、所想、所盼、所需、所求。首先要教育干警牢记宗旨,做群众合法权益的守卫者。审判权来自于群众,就要全心全意服务于群众,对群众权益做到思想上尊重、政治上体现、感情上贴近、行动上深入、工作上维护,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次 坚持从保护当事人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合法权益入手,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做到“三点”:以促进和谐家庭为出发点。针对离婚、抚养、赡养、农村宅基地等传统民事案件,要本着有利于儿童成长、亲人和睦、邻里相处为原则,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合理正确看待群众诉求,做到耐心倾听、真情关怀、真诚疏导、真心解决,真正化解,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发放司法便民卡,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诉讼流程。推行服务承诺,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风险告知、判后答疑、排期接访制度,实现审执为民高效。
三、公正司法,强化审务公开提公信
司法公正就是在个案审理时“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做出公正、合法、合理、合情的裁判,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情感公正。具体到法院工作做到“四坚持”:坚持公开审判。以程序公开为切入点,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全面向当事人公开,使整套流程公开、透明、阳光;坚持大立案,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坚持贴近群众,开展巡回审判、假日审判、法院开放日、法律宣传,把司法公开送到基层,扩大群众对审判信息的知晓度,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规范促公正。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对审判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群进行规范,公开制度纪律、加强舆情监控与回应,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认知、理解和信任,营造公正和谐的司法氛围。
四、恪守廉洁,确保队伍廉政赢民心
廉洁是司法的必要保障,失去了廉洁依托的司法队伍,纵使能力再强、业务再精,也无法获得人民的认可与支持。只有努力打造一支作风端正、纪律严明、团结协作的法院队伍,才能赢得民心,顺应民意。要求我们做到“四强化”:强化教育引导。对干警进行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勤政教育,进一步抓好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落实,增强干警廉洁勤政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继续完善廉政谈话、诫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重点岗位源头治理和廉政责任制等制度,与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干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不断引导干警严守各项审判纪律,坚决做到出现问题不护短,从严治院不放松;强化社会监督。继续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中聘请特邀监督员,以加强社会各方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构筑“不能为”的有效屏障;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建设廉政文化长廊,结合生动直观的图片、言简意赅的警言、当地厚重的乡土文化及不间断播出的警言警句,时刻提醒干警廉洁自律,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