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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设立案例会诊室 集思广益破难解疑

  发布时间:2012-06-05 08:14:43


    一、拓宽渠道,分类归档,确保会诊广泛性。我院建立“案例会诊”制度,由审管办管理案例会诊室,针对业务部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承办人可采取电子邮件、短信、书面、口头等方式,提交到“案例会诊室”。审管办对承办人提交的案例问题和主动征集的疑难问题,分类登记,归纳整理,列入案例问题会诊档案。2月份以来,审管办共征集和收到案例问题68件,参与范围涉及19个部门80位干警,实现了会诊的广泛参与性。

    二、分类研讨,创新手段,提高会诊实效性。注重分梯度研讨方法,不同问题采取不同会诊措施。卷宗质量问题全院研讨,归纳整理,制作会诊报告,利用院局域网和周五法官讲坛全院交流。对于法律适用、裁判规则、事实认定、法官自由裁量等问题,进行圆桌辩论,组织业务骨干专题研讨,必要时,借助网络资源和外出考察机会学习论证。审理中遇到的疑、难、冷、偏等问题,合议庭难于达成一致意见的,汇集问题,整理意见,撰写报告,提交审委会研讨,审委会形不成一致意见的,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学术报告。属于有争议的共性问题,通过院微博提交网络,展开网络辩论。2月份以来,共分梯度研讨疑难问题68例,提交审委会讨论5例,邀请专家2次,案例问题化解率达到96%,有效实现了案例会诊室的作用。

    三、重点结合,规范运作,增强会诊操作性。案例会诊与两评查制度相结合,两评查发现的问题,登记在册,有针对性地借助案例会诊,制定研讨方案。案例会诊与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相结合,对常规和重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启动全院研讨方式,广泛参与,统一意见,集中整改。至目前,3次集中对评查中发现的12项问题开展全院研讨,并全部进行了整改。

    四、动态反馈,建章立制,加强会诊指导性。审管办对会诊的各类疑难问题,逐案登记,列清问题事由、会诊意见以及会诊结果,形成制度性意见,每月公布一次,提高会诊制度的指导性。自“案例会诊”制度实施以来,共传达反馈结果68件次,及时纠正未审结问题案件8件,做到了及时讨论、及时梳理、及时答复,规范了办案程序,保证了案件质效。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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