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清丰县法院第三轮人民陪审员选任考试在法院五楼会议室举行,通过对报名情况的严格初选,确定了20人参加此次选任考试。清丰县人大常委会、法院分别派员进行了监考。
在参与考试的20名陪审员中,分别来自妇联、团委、计生、村镇发展中心、乡镇、村(居)委会等。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中,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31岁,平均年龄38岁,多为法律专业毕业,具有鲜明的代表性、群体性、专业性,呈现出高学历、年轻化、专业精的特点。同时注重考虑个人综合素质,要求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乐于助人、群众威信高的人员参与到陪审活动中,确保陪审案件的公正性、专业性、群众性、高效性。
此次考试由清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试题设计既考虑到人民陪审员普遍没有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又兼顾了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基本要求,试题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等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各个领域。
这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本着“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精神,把所选任的陪审员充实到基层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他们来自基层、了解基层、群众易信赖、调处易接近的优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庭前, 发挥基层法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前沿阵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