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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五项措施提升案件质量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2-11-07 08:33:55


    一是组织培训交流,提升法官执法能力。以庭审观摩为载体,举行示范庭、审判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促使青年法官快速成长;各业务庭结合工作实际,分条线开展“一人一月一课”业务培训,提升办案法官的业务能力;每周五开设“法官讲堂”,定期进行理论研讨,加强理论经验对办案的指导。

    二是强化案件评查,提升质量监督力度。建立了以审判委员会为监督管理主体、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核查主体、各业务庭为自查主体、监察室为监督主体的四位一体案件质量评查管理机构,实行“一人一案一表”评分制度,由案件承办人进行自我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月抽15%的案件和15%的裁判文书进行重点评查;实行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度,对重点案件进行评查、追责。

    三是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干警赶超意识。每月对法官的审判质效进行考核评比通报;每半年开展一次审判质效能手评比,评出10名办案能手进行表彰和奖励;年底对所有案件的审判质效进行综合评定,作为法官岗位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依据。

    四是加强沟通联系,减少案件发还改判。建立起疑难案件、上诉案件与二审法院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对一审、二审在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上存在的合理范围内的认识差异,避免因沟通不及时、交流不畅通而导致案件被发改,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大的同时,依法、理性维护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和裁判文书的既判力。

    五是强化原因分析,注重总结归纳提高。针对发还、改判改案件举一反三,组织发动发改案件承办人认真排查本人、本庭室乃至本院在审判工作上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查找在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方面的不足,通过审判经验交流会、“法官讲堂”等形式活动向其他法官进行经验交流,总结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的对策措施,将对策措施刊发成册归档、分发各个庭室。

    今年以来我院通过强化措施,全面提升了案件质效。1-10月份,我院共调撤结案2123件,调撤率达68.7%,同比提高了4.5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上诉131件,上诉率4.2%,同比下降5.6%,一审案件发回改判重审26件,同比下降1.2%。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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