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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五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3-02-26 09:44:17


    一是立案指引,导诉常态化。每日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兼任导诉员,负责为当事人解疑释惑,引导诉讼;印制《诉前调解指南》、《诉讼费缴纳指南》、《民事案件诉讼举证须知》、《申请财产保全须知》等便民宣传册,放置导诉台,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在立案服务大厅开辟了当事人休息区,配备桌椅、纸张、笔墨、老花镜、饮水机、等物品,方便当事人等候。

    二是审务公开,渠道多元化。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公布当事人申请立案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费收取标准、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办案流程等事项;通过政务网和局域网等展示各类案件快报、法院动态、法官风采、队伍建设、监督电话等信息,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审判动态;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除法律规定不能上网的以外,2012年我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56份。

    三是直接送达,审判效率化。法官深入基层送达,特别是当事人在本辖区境内的案件,要求法官尽量与当事人见面直接送达,提高当事人的到庭率,尽早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找到和谐方式结案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做其思想工作,力求调解结案,案结事了。2012年,我院民商事案件调撤2909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较去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四是公开点评,观摩动态化。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定期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针对庭审应变能力是否灵活、引导作用是否到位、量刑是否合情合理等点评庭审案件。2012年以来,共邀请112名人大代表和56名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观摩,群众庭审认可度达92%。

    五是法律服务,联系制度化。我院干警与49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全面接受监督;与503个行政村实行网格化对接,实现法律服务民意沟通全覆盖;干警分别联系全县79家企业,更好地为企业发展领路护航。2012年10月至今,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旁听150余人次,人大会前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部进行了走访;共深入企业52家次,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排查经营风险4件次;化解未诉民间纠纷81起,诉前化解有矛盾激化倾向群体性事件5件。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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